據新華社電 記者昨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院將進一步健全新聞發佈例會制度。從明年1月1日起,各高級人民法院一律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昨日說,各級人民法院要堅定推行新聞發佈例會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中級人民法院,特別是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中級人民法院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原則上實行“雙月”例會制度。基層人民法院要切實立足審判實踐,實行例會制度,有條件的盡可能加大發佈密度和頻次。
  景漢朝表示,各級法院要加強新聞發言人隊伍建設,確保把符合條件的人員選配到新聞發言人工作崗位上。要落實相關配套制度,各級人民法院要建立業務部門參與的新聞聯絡人制度,業務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根據需要參加新聞發佈會,詮釋司法信息、與記者互動並回答受眾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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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院已實行月度例會制度半年多
  記者瞭解到,從今年春節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直在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如今年8月在新聞發佈會上首次發佈了行政審判白皮書,9月召開全面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工作通報會等,而10月16日的新聞發佈會則通報了推行司法網絡拍賣工作的情況。記者在會上註意到,主持這次新聞發佈會正是北京高院的新聞發言人。
  據北京高院新聞宣傳辦公室主任郭京霞介紹,目前北京高院實行的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度最主要的工作前提是推行司法公開。每個月,從事新聞宣傳的工作人員都會進行主題策劃,結合法院工作的實際,選取百姓最關心的話題做新聞發佈。
  除例會外,每個月還會組織一次大型的新聞發佈活動,如組織媒體到朝陽法院進行體驗式採訪網上預約立案,組織採訪團到基層法院採訪優秀法官、基層山區法官等。從實際工作情況來看,此舉加強了法院和民意的溝通,與媒體的互動,加大了司法公開力度。
  郭京霞表示,召開月度新聞發佈例會重要的是和審判業務部門密切的溝通,將業務部門的很多素材組織整合,圍繞百姓最想知道的話題做發佈,話題不能高大上、不能脫離群眾的需求,為百姓打官司、瞭解法院、認識法院尋找最好的途徑。新京報記者 劉洋
(原標題:各地高院明年實行月度新聞發佈例會制)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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